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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学科建设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8/23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我校 2012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宣讲教育作为推动科技事业健康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继续开展宣讲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科研诚信意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全面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早日实现学术的大繁荣与大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科学精神、科学道德、科研伦理和学术规范为主要内容,按照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好普遍性的宣讲教育工作。将宣讲教育覆盖全体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青年教师,并逐步覆盖研究生导师。将宣讲教育作为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坚持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实际效果,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学校宣讲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通过在师生中开展宣讲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刻苦钻研、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学术精神,积极营造求真务实、潜心研究、诚信严谨的学术风气;引导师生确立严谨治学的品格,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尊严,掌握学术研究工作的规范,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本次宣讲教育活动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至10月底,11月进行总结和交流。宣讲教育具体工作包括:

(一)学校统一组织集中宣讲教育活动

购买、印制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相关读本和学习资料,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和研究生院向教师和研究生进行发放。

以新生入学教育为契机,分校区集中组织面向新入学研究生以及四年级(包括五年级)本科生召开集中宣讲教育报告会。

逐步加强对教师的宣讲教育工作,今年首先把研究生导师和新入职教师纳入宣讲教育对象。以教职工入职教育为契机,在2012年新入职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中,安排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专题宣讲教育课程。组织近三年聘任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专题宣讲教育和学习活动。

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内容作为研究生考试课程,组织2012级全体研究生参加“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考试。

(二)各教学、科研单位自行组织宣传教育活动

各教学、科研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教育和学习活动;要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宣讲方案和活动计划。

各项宣讲报告会宣讲内容参照《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参考大纲》《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等材料,自行拟定题目。

面向本单位新入学研究生、本科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其中至少举办一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专题宣讲教育报告会,将宣讲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一名新生。

发挥研究生导师的作用,提高宣讲教育工作针对性。新生入学期间,研究生导师要与所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主题谈话、谈心活动。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对研究生导师作出要求,并认真安排落实好师生主题交流活动。

加强对研究生导师和青年教师的宣讲教育工作,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邀请宣讲专家向近三年聘任的研究生导师和青年教师作专题宣讲报告。

(三)营造氛围、做好宣讲教育宣传活动

各教学、科研单位在开展每一项宣讲教育活动后,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学校开展集中宣讲教育活动期间,要统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大宣讲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学校学风建设专题网站上开设“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专栏,营造氛围,深入人心,扩大宣讲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和影响力。

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团组织和研究生会、学生会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级研究生、本科生团委和研究生会、学生会组织开展遵守科学道德、维护学术尊严等相关内容的论文征文、倡议发起、诚信宣誓等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学风宣讲教育活动,做好本单位的宣讲教育工作方案,把宣讲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重视相关宣传活动的资料存档工作,要把宣讲教育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各项宣讲教育活动的文字与图片、录音与录像、媒体报道,以及工作总结等资料,进行认真全面的汇集,并编目存档以备查阅和推进今后的宣讲教育工作。

(三)学校统一组织和本单位自行组织的宣讲活动,相关人员出席情况考核由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参加人员要有签到记录,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缺席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补课,研究生未参加“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考试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补考。

(四)各教学、科研单位自行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后,要认真撰写并报送总结报告,总结材料包括:

1.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活动进行总体情况。

2.每场报告会情况:(1)报告人、报告题目、主要内容;(2)时间、地点、出席领导、专家和嘉宾;(3)参会人员构成,研究生导师、青年教师、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等具体人数;(4)报告会宣讲效果、媒体宣传等;(5)宣讲教育报告会现场图片、影像资料以及报告讲稿、演示文稿(ppt)等拷入U盘或刻成光盘。

3.研究生导师与所指导研究生进行主题谈话、谈心活动情况,要包括参加人数、内容、效果等。

4.其它形式的宣讲教育活动情况。

5.宣讲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学科建设办公室 于天琪 85167484

研究生院 李鸿雁 85166342

附件:

1.吉林大学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方案

2.2012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日程表

3.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参考大纲(PDF电子版)

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联合办公室

2012年8月2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